第六章跨国经营的筹资方式
第一节引言
近些年随着中国加大了对非洲的经济建设方面的援助,特别是“一带一路”政策的贯彻落实更是加快了中国对于非洲的投资,大型国有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最主要的角色,同时异军突起的民间投资也逐步走向大众视野,“跨国经营”这一民间投资的新型态开始逐渐被学界所注意到,相关领域的学者对其展开了一系列研究。作为侨乡民间投资的跨国经营主要资金来源的侨汇,在这个过程中也逐渐得到了更多的关注(比如第三章),但侨汇如何参与到跨国经营,还有待深入挖掘。根据已有的研究:目前关于非洲的中国新移民的跨国经营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新移民在祖籍国筹集并转移到非洲进行投资;[陈日升,何雪娟.侨乡民间出国借贷的兴起、运作特点及影响——以侨乡福州福清为例[J].八桂侨刊,2016,(2).]一种则是新移民通将早期在欧美地区所挣到的侨汇寄回国内进行投资,但是在经历了一些挫折以后重新筹集这笔资金转投非洲这一新兴市场。
前人的研究缺少对这两种筹资方式的研究,而本章的重点就是分别对这两种不同筹资方式进行了探讨,并讨论这两种方式如何与侨汇相关。本章首先运用集体记忆的视角,以斯威士兰的福清新移民为例,分析侨乡出国借贷潮流形成的背景,归纳了出国借贷的不同模式以及出国借贷对新移民海外经营的影响。
其次,本章又以早期在意大利挣得第一桶金、回国投资失败以后重新出国前往非洲、目前已经在安哥拉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成果的温州籍G侨商为个案,讨论中国新移民在非洲的跨国经营的资金支持机制,即讨论非洲中国新移民如何得以筹集足够的资金实现跨国经营,而这些资金如何直接或间接的与侨汇相关。
学界关于侨汇的研究,往往是通过功能论的视角来研究的,即研究侨汇对于侨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发展、慈善慰问事业、公共事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是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特别是在炫耀性消费中起到作用,更刺激了新一轮的出国移民浪潮的迸发。但是相关研究领域缺少对于侨汇重新进入生产领域的研究,这也正是本文所要做出弥补的重要相关内容。最后,我们通过将新移民群体的跨国经营与跨国公司的跨国经营进行对比,找出其相似性与差异性,以便于更加全面的认识我国新移民群体的跨国经营活动。
第二节研究综述
国外的学者一般从功能论的视角去研究侨汇问题,认为侨汇起到了弥补贸易逆差、[
]改善侨眷生活;[
]也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注重探究决定侨汇数目的影响因素、[
][
]移民个人的汇款能力与其社会经济因素的关联。[
]而从国内的相关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对于侨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侨汇在消费领域的耀眼表现,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对于华侨华人的投资有一个缓慢的接纳过程,因此导致目前对于侨汇被重新筹集进入再生产领域的现象的研究不足;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的关于非洲中国新移民的跨国经营的资金来源,主要集与新移民群体是如何在祖籍地运用各种社会资本进行资金的筹集或借贷的,对于将侨汇二次征集投入跨国经营的过程中的相关研究也鲜有发表。
关于第一方面的研究,国内学者取得了十分重要的成就,相关学者提出侨汇作为侨乡居民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对侨乡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侨汇的邮寄也伴生了相应的行业----侨批业,产生了一定的就业需求,减轻了政府促进就业方面的压力;[程希.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侨批业之视角[J].东南亚研究,2016,(4).]侨汇的重要用途之一是用于偿还先前为了出国所借的债务,同时满足了留守在侨乡的新移民的家眷的生活需要,也是侨乡炫耀性消费这一现象得以形成的重要支撑;[李明欢.“相对失落”与“连锁效应”:关于当代温州地区出国移民潮的分析与思考[J].社会学研究,1999,(5).
]侨汇促进了侨乡的教育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林昌华.改革开放以来侨汇收入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启示[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8,(4).]侨汇起到了稳定婚姻关系的作用;[林胜.侨乡跨国家庭的形成、维系与挑战——以福州为例[J].求索,2019,(3)]侨汇对于自然灾害的救助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陈昱昊,赵智杰.关于发挥侨汇作用的思考[J].发展研究,2013,(11).]侨汇有助于稳定国家的宏观经济,侨汇的回流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国内投资。[张洁,林勇.国际侨汇对收款国宏观经济安全的影响分析[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2).]近些年国家发展经济主要是靠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其中又以消费作为主马车,重视扩大内需,在这样一种消费文化盛行之下,学界对于侨汇的研究也主要是在消费领域。
关于第二方面的研究,学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的学者提出侨乡新移民出国资金的征集主要是以借贷为主要形式,侨乡的借贷是通过侨乡社会资本进行运作的;[林心淦.试析华侨华人资本之侨乡社会“根植性”及其培育[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新移民出国的资金筹措往往是以家族为单位的,集整个家族的力量进行资金的筹集;[李明欢,江宏真,俞云平.一个旅欧新侨乡的形成、影响、问题与对策——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新侨乡调研报告[J].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4,(4).]侨乡借贷由原先的口头承诺逐步演变为正规程序的“白纸黑字”,程序上运作上逐渐专业化,侨乡借贷优先从私人关系中发生,银行往往不被优先纳入借贷范围,侨乡借贷的偿还是基于道德基础的强制性信任,借贷违约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集体的道德压力使得违约的成本大于违约的收益;[林胜,朱宇.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福建福清的海外移民活动[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侨乡借贷的“有限责任”,若借款人发生意外不幸去世或者生意破产,债主一般愿意自愿放弃相应债权,侨乡以出国为由头的借贷市场往往是供大于需,一家借款,八方提供;[陈杰、,黎相宜.道义传统、社会地位补偿与文化馈赠——以广东五邑侨乡坎镇移民的跨国实践为例[J].开放时代,2014,(3).]郑一省通过研究近代闽粤侨乡社会,认为往返海外与国内乡里的“水客”在侨乡金融网络的建构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郑一省.水客与近代中国侨乡的金融网络及移民网络——以闽粤侨乡为例[J].东南亚研究,2006,(5).]沈燕清分析福清新移民与地下钱庄关系,认为侨汇的大量涌入为地下钱庄的生存提供了土壤;[沈燕清.福清新移民与侨乡地下钱庄关系探析[J].八桂侨刊,2012,(2).]陈日升等人则认为侨乡出国借贷以乡土社会的熟人关系为运作基础,受乡土社会传统道德力量的制约与保护。[陈日升,何雪娟.侨乡民间出国借贷的兴起、运作特点及影响——以侨乡福州福清为例[J].八桂侨刊,2016,(2).
]
前人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不少的启示,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到了侨汇的作用以及非洲中国新移民在跨国经营过程中的主流资金筹集方式,这对于本文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本文将对非洲中国新移民的民间借贷资金与自筹资金这两种资金渠道进行解构,以期望得到更为完整的非洲中国新移民跨国经营的资金支持机制的认识。
第三节民间借贷资金的研究
一、民间借贷与集体记忆
学界对民间借贷的概念提法多样,但在内涵和外延上趋向一致。[陈峥,李云.三十年来近代中国乡村民间借贷研究综述[J].中国农史,2013,(2).]民间借贷是指未经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做中介,直接在民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周素彦.民间借贷:理论、现实与制度重构[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5).]在本研究中,侨乡出国借贷是指在侨乡地区新移民跨国经营者为筹集足够的资金前往海外经营投资向个人或非经国家信用认证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行为。侨乡出国借贷通常不需要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以及担保人,有的甚至不需要任何形式的不动产抵押,借款方与出资方仅凭口头协议或一纸手写借条便可达成借贷。
本章想借用集体记忆理论来探讨福清侨乡社会形塑的集体记忆何以对出国借贷及新移民在非洲的投资经营产生影响。集体记忆理论由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Halbwachs)提出[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2002.],他认为集体记忆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尽管记忆似乎是个人思维的过程,但对于那些发生在过去,我们感兴趣的事件,只有从集体记忆的框架中,我们才能重新找回它们的适当位置,换回或重构记忆。而为个体认同提供集体心理建构基础的模板,就是涂尔干所说的集体表象(collectiverepresentations)或莫斯科维奇所说的社会表征(socialrepresentations),时代精神、社会价值观、社会氛围、舆论与时尚、社会共识甚或意识形态都视为集体表征的不同形式。[周晓虹.转型时代的社会心态与中国体验——兼与《社会心态:转型社会的社会心理研究》一文商榷[J].社会学研究,2014,(4).]国内学者王汉生、刘亚秋通过对知青“上山下乡”的研究描述了社会力量对个体记忆的建构作用,阐释了“青春无悔”的集体记忆的形成。[刘亚秋.“青春无悔”:一个社会记忆的建构过程[J].社会学研究,2003,(2).]
笔者发现,我国侨乡青年通过借贷出国经营的潮流的形成实际上是早期新移民海外经营获得了丰厚的收入的生命经验建构出的“出国打拼值得”的集体记忆影响的结果。非正规借贷模式得以在今天国家信用体系和金融体系健全、居民防范金融风险意识较高的条件下仍能在侨乡社会良好地运行,也和这种集体记忆产生的“推力”密不可分。在本研究中,笔者将运用集体记忆理论分析侨乡出国借贷模式的“情境合法性”,以及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侨乡跨国经营未来发展的影响。本文基于笔者2019年在福清Y镇和温州的调查,主要运用实地观察、深度访谈等方法收集资料,了解侨乡出国借贷的不同途径、借款的详细过程以及跨国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及债务偿还情况等,并将侨乡出国借贷的个案进行归类,以集体记忆理论分析民间借贷得以被侨乡居民广泛认可,并形成一股潮流的原因,以及出国借贷对“草根”跨国经营者的影响。
二、侨乡出国借贷的模式
上世纪80年代,福清Y镇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小镇,和中国其他农村地区一样,当地居民经济收入较低,为获得更丰厚的收入,他们选择出国务工,家庭条件较好的则选择出国尝试经营小商店。他们前往的国家集中在日本、阿根廷和一些非洲国家,非洲的斯威士兰(TheKingdomofSwaziland)便是他们的目的地之一,通过家族亲戚凑钱,早期跨国经营者尝试在斯威士兰经营一家约60平方米大小的便利店,投入的资金在200万元左右。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几年的经营后,他们的年平均收入就达到了100~200万元不等,当初的成本很快就收回并开始盈利。于是,这一批早期出国的新移民在海外逐渐开拓他们的生存空间,并将在海外经营获得成功的经验带回国内介绍给自己的亲戚,带着亲戚一起出国经营扩大超市的规模,或是介绍亲戚出国开经营服装店或杂货铺。这些跨国经营者的成功经历逐渐在他们原先所居住的乡镇传播开来,他们认为在非洲国家经营小商铺比留在家乡更容易赚取高额的报酬。
于是,镇里越来越多的人想出国经营,但据笔者访谈的X女士介绍,出国经营一家不算大的(50~60平方米)服装店也要约100万元人民币的前期投入,多数人家中没有足够的积蓄,就产生了向“赚到钱回来的人”借钱出国经营的想法。据当地人介绍,在Y镇,几乎整个镇上的年轻人都出国经营了,很多人家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家里为了年轻人出国经营大都是尽全力支持。由此,侨乡出国借贷的普遍程度可见一斑。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些“举债出国”的跨国经营者借贷的途径可归纳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依靠家族亲戚等熟人社会力量的支持;二是依托“第三方”向当地早期出国经营取得成功的华侨华人借款。
侨乡出国借贷的第一种模式,是依靠直系或旁系亲属等家族亲缘关系的支持。这种借贷形式往往需要通过向多人借款才能筹到足额的资金。出国经营者通常先向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借款,如果钱款不够,再通过直系亲属向表亲、堂亲等家族内部其他成员借款。众人合力出资,往往能够满足借款人的需要,而且由于向每个亲戚借款的数额平均在2~3万元之间,基本上不需要书面形式的借款证明和任何不动产抵押,仅凭口头借款就能够借到。家族的亲戚听闻出国经营收入丰厚,认为自己借出去的钱在日后悉数偿还有较高的保障,加上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家族道义上的情感,一般不会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因此,这一模式在出国资金筹集中较为常见。
侨乡出国借贷的第二种模式,是依靠“第三方”向当地早期出国经营取得成功的华侨华人家庭借款。由于当地出国务工或经营小企业的潮流和传统,侨乡已有一部分已经在国外有较高收入的华侨华人,他们固定每个一段时间将钱寄回给留在家乡的亲属。这些侨汇在被用于各种支出后常有剩余,形成了一笔数额在几千到数百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资金,为侨乡民间借贷提供了资金来源。但由于新的跨国经营者往往并不认识这些有闲置侨汇的侨眷,需要通过“第三方”转介,这个“第三方”可能是借款人的亲戚、朋友或者和这些侨眷关系较好的“熟人”。这种借贷模式由于不是借款人和出资人之间“点对点”的进行借贷,且借款数额较大,往往需要借款人手写借条盖上手印,并要求“第三方”作为担保人才能达成借款,加之这些侨眷抱着“以钱生钱”的心态,常会向借款人计算利息,每月利息在一分二到一分五左右,虽然普遍高于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利率,但大部分借款人也接受。这种借款模式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借款人通常会将在国外经营自己的商店之前,先去出资人经营的商店打工,所获得的工资除去必要的生活开支后用于偿还债务,等到借款人学到了一定的经营商店的经验后,再开设自己的商店,一方面既能使自己未来更加顺利地经营,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笔者通过访谈得知,通常借款人在经营一到三年后就能偿清债务。
在农村侨乡,只要村里有人因为要出国经营而向村里的人借钱,他们都会为其提供帮助。当地人常说:“只要说是出国,借钱不是大问题。”农村侨乡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社会共识,即出国投资经营能获得较高的收入,借出去的钱既有收回本金的保证,还有获得一定利息收入或借款人回报的可能。
新移民群体主要是通过侨乡既有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着信息的沟通,将国内外的相关政策、市场行情进行解读并传播。同时,一些将要前往这些地区进行打拼的人,凭借其在侨乡所固有的社会资本开始进行出国的前期准备工作,最终实现将社会资本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资本(用于出国的金钱)。在借贷关系中,侨乡作为一个熟人社会,在程序上,借贷关系有些是由口头确立的,有些则要通过白纸黑字的借条;在利息约定上,一般呈现以下三种形式:
①利息固定。借贷双方有着固定的利息,一般是一分二(十万块钱一个月的利息为一千二百元),但不会超过一分五(当地人说超过一分五的为“高利贷)。
②利息不固定。这种借贷关系下,还款人最后实际还款取决于其在国外经营打拼的成效,收益好了就多给点利息,收益不好就少给点利息,但总是会有一点利息。这种形式的借贷关系往往在亲戚、邻里、朋友之间非常熟悉的关系中才会存在。
③参股形式一(同担风险)。这种形式的资金借贷在一定意义上不算是借贷关系,反而更像是投资关系,然而这却是侨乡切实存在的借贷形式之一。出资人将钱借给借款人,出资人与借款人共同享受盈利的好处,同时也要承担亏损的风险,但对外宣称他们之间仍是借贷关系。
④参股形式二(不承担风险)。这种形式与第三种形式所不同的是,出资方不需要与借款人一起承担他亏损的风险,无论亏损多么巨大出资方的本金不会减少丝毫。尽管“欠债还钱”在我国于情于法都是需要恪守的准则,但是在侨乡针对出国移民的借贷关系中,如果借款人经营不顺不能够如约还钱,并不会发生任何逼债的行为,债主往往是主动宽限时限。若是借款人不幸身亡,那么债主更是会主动要求放弃还款,其他人也不会指责借债人不讲信用,反而会产生怜悯借债人的心理。即使存在着欠款无力偿还可以避免被追债的特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侨乡借贷关系中的逾约行为的普遍发生,侨乡的强制性道德压力在确保自觉还款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借款逾约导致借款人在侨乡被贴上“不讲道德”的标签,会使得其今后在侨乡失去公众信任力,逾约所带来的收益会小于其所获得的损失。
由此,笔者发现侨乡的民间出国借贷模式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它通常依靠家族亲属支持或熟人介绍得以运行;二是它受到侨乡社会的普遍认可和集体认同。在我国其他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信任基础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熟人社会网络为依托构建的。而在侨乡,民间借贷行为固然也有传统中国社会亲缘、地缘构筑起的道义与信任、以及互惠互利心理作为可行性保障,但促成出国借贷行为被侨乡社会广泛认同和流行的更为重要的社会性因素在于,出国打拼经营带来丰厚收入、过上美好生活生命经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跟随着回家兴修祖屋的新移民传回侨乡,在近40年的时间里,构建起历时性的侨乡社会的集体记忆。新移民在斯威士兰、南非、日本等国家经营超市获得成功生命历程形塑了一代华侨华人的集体记忆和“出国无悔”的情感认同。
据X女士介绍,她2004年赴斯威士兰,在当地经营一家超市,经过15年的辛苦经营,超市由原先仅有便利店大小的规模扩大到了现在600平方米大小面积,年收入在250万元人民币左右[14]。这一收入远超留在家乡这个以农业为主,工商业、服务业不发达,户籍人口仅有11925人的小镇工作所能获得的最高收入。笔者访谈了解到,出国经营的新移民收入情况视其经营规模各有不同,普遍年收入在200万元人民币左右,少的也有60万元到7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稍好一点的则在300万元到500万元人民币之间,极个别的经营者年收入甚至可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出国经营可观的收入给侨乡的年轻人带来了很大的**,也给侨乡人民带来了对年轻人出国经营的认同。“出国能赚钱”的社会记忆便是在这一批新移民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个体历时性的生命经验中塑造出来的。早期出国经营的华侨华人在起步阶段也是通过家庭的支持,“东拼西凑”式凑齐了出国的费用,因此他们获得成功后也愿意借款给这些“后来者”,而侨乡人民尽管没有出国经营,在上述的社会共识的影响下,他们也相信借钱出国经营的人是一种比较有保障的投资。因此,由一批批新移民个体生命历程共同建构的集体记忆带来的对出国借贷行为的信任,不同于熟人社会的“人情互惠”和“关系信任”,前者以真实的生命体验为基础,而后者则以主观意愿和道义上的约束为基础。
笔者认为,一批新移民个体不断形塑的集体记忆,增强了当地社会大众对出国经营者的信任和期望,从而使“出国借贷”在侨乡社会获得了“情境合法性”,即在没有正归金融借贷合同和不动产抵押证明这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提供合法化的保障的前提下,单纯依靠借款人与出资人之间的信任维系而长期运行。
三、民间借贷方式对跨国经营的影响
侨乡的出国借贷,虽是一种独立于国家正规金融信用体系外的经济活动,但它在侨乡社会的运行,使侨乡民间资本在新移民之间流转,对新移民在海外的投资和经营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