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人朝教堂外走去的时候,陆长缨敏锐地察觉到身后有人在看她。
她转头看去,是布兰登。
他看上去瘦了很多,苍白而冷淡,像一道安静的幽魂。
“布兰登……”
“我送你回去。”
同时开口,布兰登看了一眼旁边假装自己不存在的黄吉瑞。
“你们。”
陆长缨拒绝了,布兰登急促地笑了一下。
“我只是想要帮忙,毕竟这里离chinatown实在太远了,开车会比公共交通更快。”
黄吉瑞听了就心动,今天太热了,和一群出汗后的鬼佬坐在密闭车厢里简直是种不人道的酷刑。
他小声地用中文对陆长缨说:“师姐,要不答应他吧……”
陆长缨瞪了他一眼,抬手指向教堂外:“出去等着。”
黄吉瑞蔫头蔫脑地走了。
这里只剩下了陆长缨和布兰登,她看着他,金发绿眸,即使现在也依旧会让她心动。
然后陆长缨说:
“我们分手了。我们不是朋友。”
布兰登像是被再次打碎了,在被打碎过之后。
陆长缨垂下眼帘:“别来帮我,就当我们没有认识过。”
她转身离开,这一次,布兰登没有再跟上来。
除了洗碗送外卖,陆长缨还去做babysitter和遛狗。
陆长缨没再接到比格cash的遛狗订单,但除此之外,她还有很多的回头客,老客
带新客,新客变老客,最后良性循环,陆长缨忙到要给遛狗排日程表。
陆长缨腰间栓着数根遛狗绳,和一群大狗小狗大摇大摆地走在纽约街头,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她力气大,又在拳馆习武,而且已经树起狗王的形象,狗群很服她的管,轻轻松松同时控制住这么多的狗。
当路过中央公园附近时,陆长缨遇到了比格,以及正被它遛的西蒙。
西蒙和比格相看两生厌,就像一对包办婚姻的怨侣,两脸憎恨地僵持在那里,一个向东一个朝西,在人行道上玩起了拔河。
“hi,cash!”
听到有人喊它,比格眼睛一亮,拔河力道一懈,朝反方向狂奔而去。
西蒙毫无准备,险些在惯性下摔倒,牵引绳脱手而出。
他气急败坏地朝发声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只狗头猪正冲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谄媚,尾巴摇成直升机旋翼,和面对自己时的态度截然相反。
“goodboy!”
女人很熟稔地命令它坐下来,而那头蠢狗竟然真的坐了下来,就好像她才是它的主人!
西蒙咆哮起来:“cash!”
比格不为所动。
它那对下垂的大耳朵甚至都没有转动哪怕一下。
西蒙怒气冲冲地冲过去,而女人也同时抬起头,露出鸭舌帽下的脸。
“是你?”
他匪夷所思地问:“怎么又是你?除了遛狗,你就没有什么别的事可以干吗?”
陆长缨一摊手,说:“少爷,普通人没有家族信托,要赚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