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登过于专注地盯着她的嘴唇,抬手轻轻摩挲那处被撞得通红的小小伤口。
后背忽然窜上一股奇异的电流,陌生到让人手足无措。
陆长缨抬手抵在他的胸前,不安地转移话题道:“好吧,我想其实也没那么疼……为什么不开车出发呢,我想我们可能要迟……”
她的话没能说完。
布兰登低下头,用同样莽撞,甚至更加急切的动作,吻住了她。
在那一瞬间,陆长缨睁大了双眼。
该怎么去形容?
与小说不同,与电影不同,与旁观小情侣亲热也完全不同。
奇妙到无法形容,让人忘却时间。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又像是只过去一秒钟,当布兰登再次抬起头时,陆长缨的手还放在他的胸前,却是改抵为抓。
他的衬衣变得皱巴巴的。
陆长缨恍然回过神,忙不迭地松开手,又掩盖般的拍了拍衣服,仿佛这就能将那些不体面的褶皱都梳理平整。
布兰登像是完全没意识到这身要穿去参加弥撒的衣服毁了一半。
他只是一直盯着她,眼睛亮晶晶的,要笑,又努力压制住过于开心的笑容。
专注到炽热的视线。
陆长缨脸上发热,眼睛不知该往哪儿看。
布兰登平时一向内敛,很有东海岸的冷淡风范,现在却一脸傻笑,看上去简直像是刚从中部大农村来到大城市纽约的农场小子。
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陆长缨试图转移话题:“抱歉,你的衬衣……”
“别管它。”
布兰登又低下头,陆长缨大惊失色,连忙去捂他的嘴。
“我们真的要迟到了!”
他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依旧俯身靠近——
这一次却不是吻,而是用鼻尖亲昵地与她相碰,视线交缠,气息相闻。
比接吻更让人心动。
陆长缨抬眼望过去,距离太近,她几乎要溺毙在这一汪绿湖中。
“again?”布兰登低声地问。
陆长缨果断地仰头吻了上去。
如果他们迟到的话,那一定是上帝的安排!
作者有话说:
一到感情线就很难提升时速……好吧,就当调整作息了,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