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弑君者,赵穿也。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亲弑君者赵穿,则曷为加之赵盾?不讨贼也。何以谓之不讨贼?据皆去葬不加弑。
[疏]注“据皆去葬不加弑”。
○解云:《春秋》之义,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所以责臣子不讨贼。若其加弑者,虽不讨贼,亦书其葬,以其不亲弑,不责臣子之讨贼,是以昭十九年夏“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冬,葬许悼公”,传云“贼未讨,何以书葬?不成于弑也。曷为不成于弑?止进药而药杀也。止进药而药杀,则曷为加弑焉尔?讥子道之不尽也”,“是以君子加弑焉尔”;“葬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也。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是也。然则此赵盾之弑君,与他亲弑者同文,皆去其葬,则赵盾不加弑,赵盾既不加弑,即其身是贼,何得谓之不讨贼乎?故难之。
晋史书贼曰:“晋赵盾弑其君夷獆。”赵盾曰:“天乎!无辜。辜,罪也。呼天告冤。
[疏]注“呼天告冤”。
○解云:冤,谓冤枉之冤也。
吾不弑君,谁谓吾弑君者乎?”史曰:“尔为仁为义,人弑尔君,而复国不讨贼,此非弑君如何?”复,反也。赵盾不能复应者,明义之所责,不可辞。赵盾之复国奈何?”灵公为无道,使诸大夫皆内朝。礼,公族朝於内朝,亲亲也;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外朝以官,体异姓也。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升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丧纪以服之精粗为序,不夺人之亲也。
○馂,音俊。
[疏]注“礼公族”至“之亲也”。
○解云:此皆《文王世子》文。彼注云“内朝,路寝廷也”。云“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彼注云“谓以宗族事会也”。云“外朝以官,体异姓也”者,彼郑氏云“外朝,路寝门之外廷。体,犹连结也”。云“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者,郑氏云“崇,高也。以爵贵贱异位”。云“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者,郑氏云“宗人掌礼及宗庙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云“升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者,彼文云“其登馂献爵,则以上嗣,尊祖之道也”,注云“上嗣,祖之正统。爵,谓上嗣举奠也”,今此何氏以“登”为“升”,复无“献”字,盖所见异也。云“丧纪以服之精觕为序,不夺人之亲也”者,彼文作“轻重”字,此作“精粗”者,亦所见异也。其上文云“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注云“大事,谓死丧也。其为君虽皆斩衰,序之必以本亲也”是也。
然后处乎台上,引弹而弹之,已趋而辟丸。巳,已诸大夫也。
○已,音纪。是乐而已矣。以是为笑乐。
○是乐,音洛。赵盾已朝而出,与诸大夫立於朝。有人荷畚。荷,负也。畚,草器,若今巿所量穀者是也,齐人谓之锺。
○有人何,本又作“荷”,胡可反,又音何。畚,音本。
[疏]注“齐人谓之锺”。
○解云:即昭三年《左传》云“齐旧四量:豆、区、釜、锺”是也。
自闺而出者,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从内朝出立于外朝,见出闺者,知外朝在闺外,内朝在闺内可知。
[疏]注“宫中”至“之闺”。
○解云:《释宫》文。孙氏曰“闱者,宫中相通小门也。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阁”,李氏曰:“皆门户大小之异”是也。
赵盾曰:“彼何也?夫畚曷为出乎闺?”彼何者,始怪何等物之辞,熟视知其为畚。乃言夫畚者贱器,何故乃出尊者之闺乎?呼之不至,怪而呼,欲问之。曰:“子,大夫也,欲视之,则就而视之。”顾君责已以视人,欲以见就为解也。古者士大夫通曰子。
○解,佳卖反,又如字。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赫然,已支解之貌。赵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主宰割杀膳者,若今大官宰人。熊蹯不熟,蹯,掌。公怒,以斗摮而杀之,摮,犹{敫手}也。{敫手},谓旁击头项。
○摮,五羔反,又苦交反,犹{敫手}也。{敫手},口吊反,击也。支解,将使我弃之。”赵盾曰:“嘻!”趋而入。灵公望见赵盾,愬而再拜。愬者,惊貌。礼,臣拜然后君答拜。灵公先拜者,畚出盾入,知其欲谏,欲以敬拒之,使不复言也。礼,天子为三公下阶,卿前席,大夫兴席,士式几。
○愬,所革反,又诉路反。
[疏]注“礼天”至“式几”。
○解云:《春秋说》文。亦时王礼也。
赵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头至地曰稽首,头至手曰拜手。
[疏]注“头至地”至“拜手”。解云:出《大祝》文。
趋而出。本欲谏君,君以拜谢知已意,冀当觉寤,故出。灵公心怍焉,怍,惭貌。惭盾知已过。
○怍,在洛反。欲杀之。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某者,本有姓字,记传者失之。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焉者,於也。是无人於闺门守视者也。上其堂,则无人焉。但言焉。绝语辞。堂不设守视人,故不言堂焉者,俯而闚其户,俯,俛头。户,室户。方食鱼飱。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八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子之易也。易犹省也。
○飱,音孙。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飱,是子之俭也。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负君命也。遂刎颈而死。勇士自断头也。传极道此者,明约俭之卫。甚於重门击柝。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此之谓也。
[疏]注“传极”至“谓也”。
○解云:《易?下系辞》云“重门系柝,以待暴客”是也。
灵公闻之,怒,滋欲杀之甚,滋,犹益也。众莫可使往者。於是伏甲于宫中,召赵盾而食之。赵盾之车右祁弥明者,国之力士也。礼,大夫骖乘有车右,有御者。。
○而食,音嗣,下同。祁,工支反。仡然从乎赵盾而入,仡然,壮勇貌。
○仡,鱼乙反。放乎堂下而立。嫌灵公复欲杀盾,故入以为意。《礼器》记曰:天子堂高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赵盾巳食,灵公谓盾曰:“吾闻子之剑,盖利剑也。子以示我,吾将观焉。”授君剑,当拔而进其首,灵公因欲以推杀之。赵盾起将进剑,祁弥明自下呼之曰:“盾!食饱则出,何故拔剑於君所?”赵盾知之,由人曰知之,自已知曰觉焉。
[疏]注“由人”至“觉焉”。
○解云:由人曰知之,此文是也。自已知曰觉者,即昭三十一年传云“夏父曰:‘以来,人未足,而旴而馀。’叔术觉焉,曰:‘嘻!此诚尔国也夫。’起而致国于夏父”是也。
躇阶而走。躇,犹超遽不暇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