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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第4页)

纪侯大去其国,之后死于他国,而叔姬还鲁,至是阅九年,乃归于酅。叔姬为伯姬之媵,法不当书,书此,所以闵纪也,自是纪已矣,而叔姬之卒、葬,后亦因以备书焉。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左氏谓「陈之妇人杀万」,若然,经何以不书「陈人杀万」乎?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欲平宋乱也。称「齐侯」者,以齐侯主此会也。四国称「人」,以有君有大夫,统以「人」称也。谓有所褒贬者,贼经之说也。孔子之春秋,尊王之书也,非尊伯之书也。自伯业兴而王道益衰矣,所以深恶夫桓、文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竖儒不察,以论语有「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诸语,遂谓春秋与伯。不知论语论管仲,非论桓公也。又因人论管仲以臣节问,故答之「有功」,以见有功而臣节可略之义,亦非所以与管仲也。别自一义,与春秋相隔天壤,乃谓春秋与伯,岂非梦语乎?若夫「五伯之假,更其于不知假者」,孟子正深恶之之语也,二伯中,孔子谓齐桓正,晋文谲,犹之彼善于此之说,亦非独与桓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再言「灭」,所以深恶桓也,此因北杏之会及之,则孔子不与北杏之会可知矣。经但书「灭遂」,并不书其君「出奔」及「以归」之事,则「出奔」、以「归」之事,或名,或不名,非有例可知矣。

秋七月。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桓得鲁,而伯业由是渐兴矣。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宋背北杏之盟,故伐之。「人」者,通上下之称,或以为「贬」,或以为「将军师少」,皆非。

夏,单伯会伐宋。

单伯,天子使为鲁卿者,犹之书内大夫也。左氏谓「齐师请于周,单伯会之」,非也。诸侯擅兴兵以相攻伐久矣,岂必请师于王以伐宋乎?左氏凡于书「单伯」为此等说,皆误以单伯为王臣也。说见二年「单伯逆王姬」,及文十四年「单伯」如齐下。

秋七月,荆入蔡。

自此蔡属于楚,齐桓虽伯,会盟皆不能及之矣。

冬,单伯会齐侯及宋公、卫侯、郑伯于郅。

宋服也。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郅。

齐复为此会,恐诸侯之心未一也。郑伯,即突也,是时始复出会诸侯,盖尝自栎已入国矣。

夏,夫人姜氏如齐。

鄄之会,齐桓终不得志于鲁,文姜不如齐者八年矣,至是如齐者,文姜必揣知桓之意,而欲以是通好于鲁也,然败行之妇,桓亦必知绝之,故后卒归于莒耳。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郳,宋之附庸而叛宋,齐桓伯业首资于宋,故助之争郳而以宋为主兵。

郑人侵宋。

乘宋之有事于郳也,自此郑背二郅之会,反复于齐、楚之间矣。

冬十月。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报侵宋也。

秋,荆伐郑。

郑为楚伐始此,为齐、楚两伐亦始此。以后服齐则楚伐,服楚则齐伐矣。左氏谓「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非也。此时荆尚未交中国,郑安得有告赴之事乎?

冬十月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左氏谓「郑成也」,然。八国诸侯尊齐为首,齐桓之伯业亦于是定矣。会称「公」或不称「公」,无例。书「同盟」始此,书「盟」与「同盟」亦无例。盖齐桓始伯,赴告特书「同盟」,以示夸大,见其无敢或异于我也。自此赴告有称「同盟」者,史亦因之而已,孟子述齐桓曰:「凡我同盟之人。」邾子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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